
但是在美国,人们除了劳动收入还有其它收入,例如将钱存入银行可获得利息,拿来买股票可得到
股息,将房子或土地出租则可获取租金等等,这些都是劳动之外的收入,非但在美国如此,在其它资本主义社会也是如此,甚至在中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,同样存
在利息、租金等非劳动收入。可见这是一种普遍现象。如果我们不拘泥于传统的劳动价值论的话,就会想到:
所以美国人不但有“按劳分配”的概念,还有资本报酬和资源报酬的概念,认为这三种报酬都是合情合理的,当然也是合法的。
在美国,获得诺贝尔奖的教授的年薪也只 12 万美元,通常正教授年薪为6
万美元左右。在大公司的科研单位任职的科学家薪傣稍高些,在政府任职的官员薪傣相对要低一些,他们之中总统的薪俸最高,也仅 20
万美元。而一位女秘书的年薪一般仅 2 万元左右,女售货员的薪水仅 1
万余元。薪水的高低不仅与职务所需的知识水平和所受的训练有关,也与职业的稳定性有关。
税率高。近二十年来美国不断降低了所得税的最高税率,在最近的 1986
年的一次减税中,将最高档的税率从 50%降到 27%,和欧洲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相比,美国的税率是很低的。克林顿总统提出增税方案,将年收入为
18万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从 31%提高到 36%,而且年收入超过 25 万美元的那部份还要再增收 10%的税。
一位在哈佛大学读书的青年朋友,曾当过清道夫、图书馆管理员、宿舍的夜间值班员,最后到剧场
里带座兼当纠察,专门监视观众中抽烟的人。事实上美国人非常注意公共道德,在剧场抽烟的事简直是闻所未闻。所以他的工作便成了拿钱看戏。当然,找工作中倒
霉的事也不少。1986
年以前美国的移民法规定,不符合法规私自找工作的外国人要被罚款,在纽约和旧金山这些外国人多的城市里,一些雇主(特别是餐馆老板)借此机会把外来人的工
资压低到低于法定的最低工资标准,而受雇者只能忍气吞声,不敢去告发。1986年以后规定雇方同样要被罚款,这大大减少了非法找工作的机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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